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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一·第十七则

滦阳消夏录卷一 · 200 字

德州田白岩曰:“有额都统者,在滇黔间山行,见道士按一丽女于石,欲剖其心。女哀呼乞救,额急挥骑驰及,遽格道士手,女噭然一声,化火光飞去,道士顿足曰:‘公败吾事!此魅已媚杀百余人,故捕诛之以除害。但取精已多,岁久通灵,斩其首则神遁去,故必剖其心乃死。公今纵之,又贻患无穷矣。惜一猛虎之命,放置深山,不知泽麋林鹿,劘其牙者几许命也!’匣其匕首,恨恨渡溪去。”此贻白岩之寓言,即所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也。姑容墨吏,自以为阴功,人亦多称为忠厚。而穷民之卖儿贴妇,皆未一思,亦安用此长者乎?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神 · 魅 · 精

地点: 德州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