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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一·第十八则

滦阳消夏录卷一 · 164 字

献县吏王某工刀笔,善巧取人财。然每有所积,必有一意外事耗去。有城隍庙道童,夜行廊庑间,有二吏持簿对算,其一曰:“渠今岁所蓄较多,当何法以销之?”方沉思间,其一曰:“一翠云足矣,无烦迂折也。”是庙往往遇鬼,道童习见亦不怖。但不知翠云为谁,亦不知为谁销算。俄有小妓翠云至,王某大嬖之,耗所蓄八九,又染恶疮,医药备至,比愈则已荡然矣。人计其平生所取,可屈指数者,约三四万金,后发狂疾暴卒,竟无棺以殓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民俗风物

志怪: 鬼 · 城隍

地点: 献县 · 城隍庙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