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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二·第四十四则

槐西杂志卷十二 · 158 字

姚安公言,霸州有老儒,古君子也,一乡推祭酒。家忽有狐祟,老儒在家则寂然,老儒出则撼窗扉、毁器物、掷污秽,无所不至。老儒缘是不敢出,闭户修省而已。时霸州诸生以河工事愬州牧,期会于学宫,将以老儒列牒首。老儒以狐崇不至,乃别推一王生。自后王生坐聚众抗官伏法,老儒得免焉。此狱兴而狐去,乃知为尼其行也。是故小人无瑞,小人而有瑞,天所以厚其毒﹔君子无妖,君子而有妖,天所以示之警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民俗风物

志怪: 狐 · 妖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