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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二·第三十七则
槐西杂志卷十二 · 252 字
石洲又言,一书生家有园亭,夜雨独坐。忽一女子搴帘入,自云家在墙外,窥宋已久,今冒雨相就。书生曰:“雨猛如是,尔衣履不濡,何也?”女词穷,自承为狐。问:“此间少年多矣,何独就我?”曰:“前缘。”问:“此缘谁所记载?谁所管领?又谁以告尔?尔前生何人?我前生何人?其结缘以何事?在何代何年?请道其详。”狐仓卒不能对,嗫嚅久之,曰:“子千百日不坐此,今适坐此﹔我见千百人不相悦,独见君相悦。其为前缘审矣,请勿拒。”书生曰:“有前缘者必相悦。吾方坐此,尔适自来,而吾漠然心不动,则无缘审矣,请勿留。”女趑趄间,闻窗外呼曰:“婢子不解事,何必定觅此木强人!”女子举袖一挥,灭灯而去。或云:“是汤文正公少年事。”余谓:“狐魅岂敢近汤公?当是曾有此事,附会于公耳。”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