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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二·第三十六则
槐西杂志卷十二 · 345 字
因忆丁卯同年某御史,尝问所昵伶人曰:“尔辈多矣,尔独擅场,何也?”曰:“吾曹以其身为女,必并化其心为女,而后柔情媚态,见者意消。如男心一线犹存,则必有一线不似女,乌能争蛾眉曼睩之宠哉?若夫登场演剧,为贞女,则正其心,虽笑谑亦不失其贞﹔为淫女,则荡其心,虽庄坐亦不掩其淫﹔为贵女,则尊重其心,虽微服而贵气存﹔为贱女,则敛抑其心,虽盛妆而贱态在﹔为贤女,则柔婉其心,虽怒甚无遽色﹔为悍女,则拗戾其心,虽理诎无巽词。其他喜怒哀乐,恩怨爱憎,一一设身处地,不以为戏,而以为真,人视之竟如真矣。他人行女事而不能存女心,作种种女状而不能有种种女心,此我所以独擅场也。”李玉典曰:“此语猥亵不足道,而其理至精。此事虽小,而可以喻大。天下未有心不在是事而是事能诣极者,亦未有心心在是事而是事不诣极者。心心在一艺,其艺必工﹔心心在一职,其职必举。小而僚之丸、扁之轮,大而皋、夔、稷、契之营四海,其理一而已矣。此与炼气炼心之说,可互相发明也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