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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四·第四十七则

滦阳消夏录卷四 · 132 字

百工技艺,各祠一神为祖:倡族祀管仲,以女闾三百也﹔伶人祀唐玄宗,以梨园子弟也。此皆最典。胥吏祀萧何、曹参,木工祀鲁班,此犹有义。至靴工祀孙膑,铁工祀老君之类,则荒诞不可诘矣。长随所祀曰钟三郎,闭门夜奠,讳之甚深,竟不知为何神。曲阜颜介子曰:“必中山狼之转音也。”先姚安公曰:“是不必然,亦不必不然。郢书燕说,固未为无益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神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