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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四·第二十则

滦阳消夏录卷四 · 152 字

戊子夏,京师传言有飞虫夜伤人。然实无受虫伤者,亦未见虫,徒以图相示而已。其状似蚕蛾而大,有钳距,好事者或指为射工。按短蜮含沙射影,不云飞而螫人。其说尤谬。余至西域,乃知所画即辟展之巴蜡虫。此虫秉炎炽之气而生,见人飞逐。以水噀之,则软而伏﹔或噀不及,为所中,急嚼茜草根,敷疮则瘥,否则毒气贯心死。乌鲁木齐多茜草,山南辟展诸屯,每以官牒移取,为刈获者备此虫云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科举仕途 · 家庭伦理

地点: 京师 · 乌鲁木齐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