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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三·第五则
滦阳消夏录三·第五则
滦阳消夏录卷三 · 122 字
己卯七月,姚安公在苑家口遇一僧,合掌作礼曰:“相别七十三年矣,想见不一斋乎?”适旅舍所卖皆素食,因与共饭。问其年,解囊出一度牒,乃前明成化二年所给。问师传此几代矣,遽收之囊中,曰:“公疑我,不必再言。”食未毕而去,竟莫测其真伪。尝举以戒昀曰:“士大夫好奇,往往为此辈所累。即真仙真佛,吾宁交臂失之。”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