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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二·第二十四则

滦阳消夏录卷二 · 257 字

扬州罗两峰,目能视鬼,曰:“凡有人处皆有鬼。其横亡厉鬼,多年沉滞者,率在幽房空宅中,是不可近,近则为害﹔其憧憧往来之鬼,午前阳盛,多在墙阴,午后阴盛,则四散游行,可穿壁而过,不由门户,遇人则避路,畏阳气也,是随处有之,不为害。”又曰:“鬼所聚集,恒在人烟密簇处,僻地旷野,所见殊稀。喜围绕厨灶,似欲近食气。又喜入圂厕,则莫明其故。或取人迹罕到耶?”所画有《鬼趣图》,颇疑其以意造作,中有一鬼,首大于身几十倍,尤似幻妄。然闻先姚安公言,瑶泾陈公,尝夏夜挂窗卧。窗广一丈,忽一巨面窥窗,阔与窗等,不知其身在何处,急掣剑刺其左目,应手而没。对窗一老仆亦见,云从窗下地中涌出,掘地丈余,无所睹而止。是果有此种鬼矣。茫茫昧昧,吾乌乎质之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奇闻异术

志怪: 鬼 · 厉鬼

地点: 扬州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