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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二·第三则

滦阳消夏录卷二 · 245 字

相传有位塾师,夏夜月明,率门人纳凉河间献王祠外田塍上,因共讲《三百篇》拟题,音琅琅如钟鼓,又令小儿诵《孝经》,诵已复讲。忽举首见祠门双古柏下,隐隐有人,试近之,形状颇异,知为神鬼。然私念此献王祠前,决无妖魅。前问姓名,曰:“毛苌、贯长卿、颜芝,因谒王至此。”塾师大喜,再拜请授经义。毛贯并曰:“君所讲话已闻,都非我辈所解,无从奉答。”塾师又拜曰:“《诗》义深微,难授下愚。请颜先生一讲《孝经》可乎?”颜回面向内曰:“君小儿所诵,漏落颠倒,全非我所传本。我亦无可着语处。”俄闻传王教曰:“门外似有人醉语,聒耳已久,可驱之去。”余谓此与爱堂先生所言学究遇冥吏事,皆博雅之士,造戏语以诟俗儒也。然亦空穴来风,桐乳来巢乎?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学术考辨

志怪: 鬼 · 神 · 冥吏 · 妖 · 魅

地点: 献王祠 · 河间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