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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续录一·第十九则
滦阳续录卷十九 · 248 字
同年蔡芳三言,尝与诸友游西山,至深处见有微径,试缘而登。寂无居人,只破屋数间,苔侵草没。视壁上大书一我字,笔力险劲。因入观之,复有字迹,谛审乃二诗。其一曰:“溪头散步遇邻家,邀我同尝嫩蕨芽。携手贪论南渡事,不知触折亚枝花。”其二曰:“酒酣醉卧老松前,露下空山夜悄然。野鹿经年相见熟,也来分我绿苔眠。”不着年月姓名。味其词意,似前代遗民。或以为仙笔,非也。又表弟安中宽,昔随木商出古北口,因访友至古尔板苏巴尔汉(俗称三座塔,即唐之营州,辽之兴中府也。)。居停主人云,山家尝捕得一鹿,方缚就涧边屠割,忽绳寸寸断,蹶然逸去。遥见对山一戴笠人,似举手指画,疑其以术禁制之。是山陡立,古无人踪,或者其仙欤?
本 则 韵 文
溪头散步遇邻家,邀我同尝嫩蕨芽。携手贪论南渡事,不知触折亚枝花。
酒酣醉卧老松前,露下空山夜悄然。野鹿经年相见熟,也来分我绿苔眠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