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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妄听之四·第二十八则
姑妄听之卷十八 · 170 字
蛇能报冤,古记有之,他毒物则不能也。然闻故老之言曰:“凡遇毒物,无杀害心,则终不遭螫﹔或见即杀害,必有一日受其毒。”验之颇信。是非物之知报,气机相感耳。狗见屠狗者群吠,非识其人,亦感其气也。又有生啖毒虫者,云能益力。毒虫中人或至死,全贮其毒于腹中,乃反无恙,此又何理欤?崔庄一无赖少年习此术,尝见其握一赤练蛇,断其首而生啮,如有余味。殆其刚悍鸷忍之气,足以胜之乎?力何必益?即益力,方药亦颇多,又何必是也?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