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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四·第三十则

槐西杂志卷十四 · 216 字

河豚惟天津至多,土人食之如园蔬,然亦恒有死者,不必家家皆善烹治也。姨丈惕园牛公言,有一人嗜河豚,卒中毒死。死后见梦于妻子曰:“祀我何以无河豚耶?”此真死而无悔也。又姚安公言,里有人,粗温饱,后以博破家。临殁,语其子曰:“必以博具置棺中,如无鬼,与白骨同为土耳,于事何害﹔如有鬼,荒榛蔓草之间,非此何以消遣耶?”比大殓,佥曰:“死葬之以礼,乱命不可从也。”其子曰:“独不云事死如事生乎?生不能几谏,殁乃违之乎?我不讲学,诸公勿干预人家事。”卒从其命。姚安公曰:“非礼也,然亦孝思无已之心也。吾恶夫事事遵古礼,而思亲之心则漠然者也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鬼

地点: 天津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