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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三·第四十则
槐西杂志卷十三 · 186 字
廉夫又言,钟太守光豫,官江宁时,有幕友二人,表兄弟也,一司号籍,一司批发,恒在一室同榻寝。一夕,一人先睡,一人犹秉烛。忽见案旁一红衣女子坐,骇极,呼其一醒。拭目惊视,则非女子,乃奇形鬼也。直前相搏,二人并昏仆。次日,众怪门不启,破扉入,视其先见者已死,后见者气息仅属,灌治得活。乃具述夜来状。鬼无故扰人,事或有之﹔至现形索命,则未有无故而来者。幕府宾佐,非官而操官之权,笔墨之间,动关生死,为善易,为恶亦易。是必冤谴相寻,乃有斯变。第不知所缘何事耳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