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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三·第二十六则
槐西杂志卷十三 · 196 字
余乡产枣,北以车运供京师,南随漕舶以贩鬻于诸省。土人多以为恒业。枣未熟时,最怕雾,雾浥之则瘠而皱,存皮与核矣。每雾初起,或于上风积柴草焚之,烟浓而雾散,或排鸟铳迎击,其散更速。盖阳气盛则阴霾消也。凡妖物皆畏火器。史丈松涛言,山陕间每山中黄云暴起,则有风雹害稼。以巨炮迎击,有堕蛤蟆如车轮大者。余督学福建时,山魈或夜行屋瓦上,格格有声。遇辕门鸣炮,则踉跄奔逸,顷刻寂然。鬼亦畏火器。余在乌鲁木齐,曾以铳击厉鬼,不能复聚成形(语详《滦阳消夏录》。)。盖妖鬼亦皆阴类也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