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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一·第五十三则
槐西杂志卷十一 · 203 字
人字汪场中有积柴(俗谓之垛。),多年矣。土人谓中有灵怪,犯之多致灾祸,有疾病祷之亦或验,莫敢撷一茎,拈一叶也。雍正乙巳,岁大饥,光禄公捐粟六千石,煮粥以赈。一日,柴不给,欲用此柴而莫敢举身,乃自往祝曰:“汝既有神,必能达理。今数千人枵腹待毙,汝岂无恻隐心?我拟移汝守仓,而取此柴活饥者,谅汝不拒也。”祝讫,麾众拽取,毫无变异。柴尽,得一秃尾巨蛇,蟠伏不动﹔以巨畚舁入仓中,斯须不见。从此亦遂无灵。然迄今六七十年,无敢窃入盗粟者,以有守仓之约故也。物至毒而不能不为理所屈,妖不胜德,此之谓矣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