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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一·第三十六则
槐西杂志卷十一 · 169 字
交河王洪绪言,高川刘某住屋七楹,自居中三楹,东厢三楹以妻殁无葬地,停柩其中。西厢二楹,幼子与其妹居之。一夕,闻儿啼甚急,而不闻妹语,疑其在灶室未归,从窗罅视已息灯否,月明之下,见黑烟一道,蜿蜒从东厢户下出,萦绕西厢窗下,久之不去。迨妹醒拊儿,黑烟乃冉冉敛入东厢去,心知妻之魂也。自后,每月夜闻儿啼,潜起窥视,所见皆然。以语其妹,妹为之感泣。悲哉!父母之心,死尚不忘其子乎!人子追念其父母,能如是否乎?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