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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四·第三十一则

如是我闻卷十 · 268 字

恒王府长史东鄂洛(据八旗氏族谱,当为董鄂。然自书为东鄂,案牍册籍,亦书为东鄂,《公羊传》所谓名从主人也。),谪居玛纳斯,乌鲁木齐之支属也。一日诣乌鲁木齐,因避暑夜行,息马树下,遇一人半跪。问起居,云是戍卒刘青。与语良久,上马欲行。青曰:“有琐事乞公寄一语,印房官奴喜儿欠青钱三百,青今贫甚,宜见还也。”次日见喜儿,告以青语,喜儿骇汗如雨,面色如死灰,怪诘其故,始知青久病死。初死时,陈竹山闵其勤慎,以三百钱付喜儿市酒脯青钱奠之。喜儿以青无亲属,遂尽干没,事无知者,不虞鬼之见索也。竹山素不信因果,至是悚然曰:“此事不诬,此语当非依托也。吾以为人生作恶,特畏人知,人不及知之处,即可为所欲为也。今乃知无鬼之论,竟不足恃。然则负隐慝者,其可虑也夫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民俗风物 · 学术考辨

志怪: 鬼 · 怪 · 因果

地点: 乌鲁木齐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