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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五·第四则

滦阳消夏录卷五 · 188 字

里妇新寡,狂且赂邻媪挑之。夜入其闼,阖扉将寝,忽灯光绿黯,缩小如豆,俄爆然一声,红焰四射,圆如二尺许,大如镜。中现人面,乃其故夫也。男女并然仆榻下,家人惊视,其事遂败。或疑嫠妇堕节者众,何以此鬼独有灵?余谓鬼有强弱,人有盛衰,此本强鬼,又值二人之衰,故能为厉耳。其他茹恨黄泉,冤缠数世者,不知凡几,非竟神随形灭也。或又疑妖物所凭,作此变怪,是或有之。然妖不自兴,因人而兴,亦幽魂怨毒之气,阴相感召,邪魅乃乘而假借之。不然,陶婴之室,何未闻黎邱之鬼哉?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鬼 · 妖 · 神 · 魅 · 怪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