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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五·第一则

滦阳消夏录卷五 · 120 字

郑五,不知何许人,携母妻流寓河涧,以木工自给。病将死,嘱其妻曰:“我本无立锥地,汝又拙于女红,度老母必以冻馁死。今与汝约,有能为我养母者,汝即嫁之,我死不恨也。”妻如所约,母借以存活。或奉事稍怠,则室中有声,如碎磁折竹。一岁棉衣未成,母泣号寒,忽大声如钟鼓,殷动墙壁。如是七八年,母死后乃寂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家庭伦理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