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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四·第二十六则

滦阳消夏录卷四 · 222 字

又佃户何大金,夜守麦田。有一老翁来共坐,大金念村中无是人,意是行路者偶憩。老翁求饮,以罐中水与之。因问大金姓氏,并问其祖父,恻然曰:“汝勿怖。我即汝曾祖。不祸汝也。”细询家事,忽喜忽悲,临行嘱大金曰:“鬼自伺放焰口求食外,别无他事。惟子孙念念不能忘,愈久愈切,但苦幽明阻隔,不得音问。或偶闻子孙炽盛,辄跃然以喜者数日,群鬼皆来贺﹔偶闻子孙零替,亦悄然以悲者数日,群鬼皆来唁。较生人之望子孙,殆切十倍。今闻汝等尚温饱,吾又歌舞数日矣。”回顾再四,叮咛勉励而去。先姚安公曰:“何大金蠢然一物,必不能伪造斯言。闻之,使人追远之心油然而生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鬼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