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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三·第三十三则

滦阳消夏录卷三 · 217 字

去余家十余里,有瞽者姓卫。戊午除夕,偏诣常呼弹唱家辞岁,各与以食物,自负以归。半途失足,堕枯井中。既在旷野僻径,又家家守岁,路无行人,呼号嗌干,无应者。幸井底气温,又有饼饵可食,渴甚则咀水果,竟数日不死。会屠者王以胜驱豕归,距井有半里许,忽绳断,豕逸狂奔野田中,亦失足堕井,持钩出豕。乃见瞽者,已气息仅属矣。井不当屠者所行路,殆若或使之也。先兄晴湖问以井中情状,瞽者曰:“是时万念皆空,心已如死。惟念老母卧病,待瞽子以养。今并瞽子亦不得计,此时恐已饿莩,觉酸彻肝脾,不可忍耳。”先兄曰:“非此一念,王以胜所驱豕必不断绳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家庭伦理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