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
滦阳消夏录三·第二则
滦阳消夏录三·第二则
滦阳消夏录卷三 · 121 字
昌吉叛乱之时,捕获逆党,皆戮于迪化城西树林中〈迪化,即乌鲁木齐,今建为州;树林绵亘数十里,俗为之树窝〉,时戊子八月也。后林中有黑气数团,往来倏忽,夜行者遇之辄迷。余谓此凶悖之魄,聚为妖厉,犹蛇虺虽死,余毒尚染于草木,不足怪也。凡阴邪之气,遇阳刚之气则消。遣数军于月夜伏铳击之,应手散灭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