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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一·第三十四则

滦阳消夏录卷一 · 190 字

有某生在家,偶晏起,呼妻妾不至。问小婢,云:“并随一少年南去矣。”露刃追及,将骈斩之,少年忽不见。有老僧衣红袈裟,一手托钵一手振锡杖,格其刀,曰:“汝尚不寝耶?汝利心太重,忮忌心太重,机巧心太重,而能使人终不觉。鬼神忌隐恶,故判是二妇,使作此以报汝。彼何罪焉?”言讫亦隐。生默然引归。二妇云:“少年初不相识,亦未相悦,忽惘然如梦,随之去。”邻里亦曰:“二妇非淫奔者,又素不相得,岂肯随一人?且淫奔必避人,岂有白昼公行,缓步待追者耶?”其为神谴,信矣,然终不能名其恶,真隐恶哉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神 · 鬼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