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阅微草堂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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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卷已中式的考卷,一卷被误收衣箱、一卷被阴风灭烛,是阴谴吗?

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滦阳消夏录二·第三十一则是纪昀自述亲历的一桩科场怪事。乾隆己卯,他典山西乡试,有两卷都已中式:一卷定四十八名,填草榜时,同考官万泉吕令瀶误把卷子收进衣箱,竟遍觅不得;另一卷定五十三名,填草榜时阴风把烛吹灭三四次,换了他卷才算完。 揭榜后拆弥封,失卷的是范学敷,灭烛的是李腾蛟。于是众人疑二生有阴谴。这个猜测在笔记里极常见,也最省事:考不中,必是前世有亏。可下一句就把猜测推翻——庚辰乡试,二生皆中,范仍是四十八名,李到辛丑还成了进士。 纪昀由此收到一个结论:科名有命,先一年亦不得;接着又推一层:即使求而得之,也必是命所应有,虽不求亦得。这话表面是劝人勿营营,实际把两件互相矛盾的事都纳进了命:人事的失误与阴风的异兆,一并成了命数显形的两种方式,谁也不必负责,连那位误收卷子的吕令瀶也不必。 可留白也在这里。范学敷次年仍是四十八名,是全部证据里最硬的一条,却也只有一例;一例足以成说,不足以成理。另一读更值得玩味:纪昀一生反对奔竞,此处却用命数把科场的偶然全部合理化——若一切皆命所应有,那么营营者固然可笑,被误收卷子的人也无处申说。这一则的分量,不在灵异,而在他把灵异与人事并排放在同一个抽屉里,然后轻轻关上。 还有一层是这则的写法:他先记两次事故,再记揭榜的结果,最后才说命。这个次序本身就在引导读者把两件不相干的事连成因果——衣箱是人的疏忽,阴风是不可解的现象,被并排放进同一段,读起来自然成了同一种东西。若把庚辰、辛丑两次中式抽掉,剩下的只是一场考场事故;有了这两年,事故才变成预言。笔记体最擅长的暗示法就在这里:不下判词,只调整次序。
科举仕途滦阳消夏录二·第三十一则

本 问 涉 及

人物: 纪昀

原 则: 滦阳消夏录二·第三十一则

依据:底本逐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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