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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 文

4,716 篇诗赋颂赞铭启,按文体与朝代分筛;点篇题进全文, 撰人未认者照实标「未题撰人」。

晋刘颂上书 书奏 未题撰人

晋刘颂上书曰.古者刑以止刑.及今民于此.以刑生刑.以徒生徒.诸犯重亡者髡.过三寸.辄重髡之.此以刑生刑.加作一岁.此以徒生徒也.亡者积多.系囚猥畜.议者因曰.不可杀.复从而赦之.此为刑不制罪.法不胜奸.民知法之不胜.相聚…

刑法部 · 刑法 | 卷 54

晋刘颂刑狱奏 书奏 未题撰人

晋刘颂刑狱奏曰.君臣之分.各有所司.法欲必奉.故令主者守文.理有穷塞.故使大臣释滞.事有时.故人主权断.主者守文.若释之执犯跸之卒也.大臣释滞.公孙弘断郭解之狱也.人主权断.若汉祖戮丁公之为也.天下万事.自非斯格.不得以…

刑法部 · 刑法 | 卷 54

晋郭璞书奏 书奏 晋郭璞

晋郭璞奏曰.臣闻上古象刑而民不犯.中古明刑.以致刑措.故立刑以禁刑.立杀以去杀.重之以死.所以求其生.峻之以刑.所以轻其死.死由于法轻.生存乎法重.此亡防之成摽也.然则刑无轻重.用之唯平.非平法之为难.思在断之为难.是以…

刑法部 · 刑法 | 卷 54

诗文条目取自底本各门的「文」段,按篇题、撰人、文体分列;无撰人者留空标「未题撰人」, 不硬认。一篇一卡的摘录已去夹注,全文页照录夹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