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牋】和【启】明明都是上行公文,为什么分成两个文体?
库中【启】一百九十二条,【牋】十六条,二者都集中在职官部与杂文部。启与牋在唐前都属于上行文书,但用途与对象不同:启多用于谢恩、陈情、贺喜,魏晋以后成为臣下对君上与尊长的通问之体;牋则多用于州府僚属对长官、或对储君陈事,语气更近于公牍。卷第四十五职官部总载职官门后,谢朓为王敬则谢会稽太守启、庾肩吾谢东宫启一类,都归【启】;而【牋】多出现在太子詹事、太子中庶子一类东宫官属的门内,正对应上于储君的用途。编者把二者分列,不是不知道它们相近,而是因为收文对象不同、称谓格式不同,混收会让读者分不清奏给谁。这也提醒今天的读者:文体名在类书里常常绑定收文对象,不能只按上行/下行二分。若把牋并入启,会丢失东宫官属这一层信息;若把启并入书,又会把臣下谢恩与友人通问混为一谈。牋、启之外,表、书也常在相邻门出现:表多上于君,书多通于友,启多谢于尊长,牋多陈于储君或长官。四者按收文对象分层,而不是按文体形式分层。读者若要研究六朝公文,应把这四种连起来看,单看一种会失去对象维度。牋与启的分列,还与六朝官制有关:东宫官属上于储君用牋,臣下上于天子用启,州郡僚属上于长官也用牋。文体名因此绑定官署层级,读者若只按文体形式分类,会看不出收文对象的差别。若把表、启、牋、书四类按收文对象排成一张表,六朝公文的层级关系就一目了然,比单看文体得名更清楚。四类公文之外,诏、令、教、檄则多为下行文书,与上行四类正好构成公文的两极,读者可对照阅读。
文体与编纂卷 45总载职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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