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门之内,「事」与「文」的界线到底划在哪里?
卷第一天部门的结构最能说明这条界线:门「天」之下先是密集的「事」,从《周易》「大哉乾元」到《尚书》《礼记》《论语》《老子》,一路排到《楚辞天问》;随后出现独立一行【诗】,收晋傅玄两仪诗、天行篇、歌;再出现【赋】,收晋成公绥天地赋等。也就是说,一个门内部先列经史子书的记事与训释,再按文体分段收诗赋颂赞铭启等作品,界线就是【】标记。欧阳询序把这套编排说得很清楚:「其有事出于文者,便不破之为事,故事居其前,文列于后」。界线不是按内容划,而是按来源划:凡摘自经史子书、以叙事说理为主的,入「事」;凡整篇收录的文学作品,入「文」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一个门会同时出现「《周易》曰」与【诗】某人某诗曰:前者是事,后者是文,二者在门内并列,不互相吞并。读者若把【诗】当成新门,就会把门的边界切碎;若把诗段当引书,又会把撰人篇题误作书名。从段数看,事段九千三百八十七条,文段四千九百九十九条,事约为文的两倍;但门的分布极不均,天部一门之内事多文少,乐府门则全是文。也就是说,事文分栏是体例,不是固定比例。读者若按每门先事后文去校验,会在乐府、内典下这类纯文门误报,也会在符命、刑法这类纯事门误报。还有一个证据:同一门内的【诗】【赋】标记可以反复出现,说明文体分栏不是一次性的,而是随收文进程不断切换。读者若把标记当成门界,会把一门切成许多假门。事与文的比例还会随卷变化,读者若要统计某一部的文类结构,应以段为单位,不要以门为单位。
文体与编纂卷 1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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