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带「○」的〈…〉夹注又是什么?和校记有什么不同?
卷第八十五谷门引《尔雅》一条,后有「〈言太山有鱼盐之饶也.不熟.五谷不成.荐.连岁不熟.〉」;同门引《周官》一条,后有「〈五种.黍稷菽麦稻.三种.黍稷稻.〉」;卷第九十三马门引《尔雅》讲马毛色,夹注密到几乎逐词解释,「〈馵后左膝白者.〉」「〈音奚.〉」。这些不带「○」的夹注是旧注或音注,来源可能是原书自带的注,也可能是类书编者为了疏通文义所加。它与校记的区别在功能:校记说另一版本作某,旧注说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这个字读什么。库中把它们分成 kind='zhu' 与 kind='yin',共九百四十一条。读者读《艺文类聚》时若把两类夹注一律当校勘,会得出唐人在校《尔雅》的错误印象;若一律当原注,又会把后世对校记误作唐注。分辨办法很简单:看有没有「○」,再看内容是作某还是释某。音注的例子很典型:卷第九十三马门引尔雅讲马毛色,夹注「〈音奚.〉」「〈音劬.〉」是给生僻字注音,不是校勘;同门「〈馵后左膝白者.〉」是释义。两类夹注都可能是原书旧注,也可能是类书编者所加,底本未标撰人,无法逐条归属,只能按内容分 kind。读者若要研究唐人注,应先排除带「○」的校记。旧注与音注之外,还有一类〈……〉是编者补出的背景,如卷第八十五谷门〈言太山有鱼盐之饶也〉解释尔雅句意。这类注既非校勘,也非单纯音义,而是串讲;数据层归入 zhu,读者读时可把它当串讲,不要当原书正文。把旧注、音注、串讲三类分开之后,读者才能判断哪一层是原书自带的,哪一层是后人补的。
异文与校勘卷 85谷
« 回到析疑列表 | 共 57 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