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艺文类聚

首页 › 析疑 › 第 14 问

卷第八十一题「药香草部上」,卷第八十二却题「草部下」,这两卷到底是一部还是两部?

卷第八十一的标题是「卷第八十一·药香草部上」,卷第八十二的标题是「卷第八十二·草部下」,后者没有「药香」二字,看上去像另一部。但看门序:卷第八十一以「药」「空青」「芍药」「百合」「兔丝」「女萝」「款冬」「天门冬」等药类门起,中段有门「草」,收「尔雅曰.卉.百草」「草谓之荣.荣而实谓之英」一类总论,再到兰、菊、杜若、蕙、蘼芜、郁金、迷迭、芸香、藿香等香草;卷第八十二则以芙蕖、菱、蒲、萍、苔、菰、荻、蓍、茗、茅、蓬、艾、藤、菜蔬、葵、荠、葱、蓼等草木继续,直到卷末。两卷的门是同一套草木谱系的上下半,卷八十二不是独立的「草部」,而是药香草部下的简写。数据层把「草部下」归一到「药香草部」,正是依据这一连续性:若按卷标题字面立部,药香草部会被拆成「药香草部」与「草部」两部,四十六部变成四十七部,门数也会被切成两段,药与草的分类关系随之断裂。判断这类简写,不能只看卷标题,要看门序是否接着上一卷的同类目往下排;同样的情况还有卷七十六「内典上」与卷七十七「内典下」。药与草在本书里并未截然分开:卷八十一先药后草,药门收空青、芍药、百合,草门收兰、菊、杜若,香草与药草交错。这说明唐初的「药」「草」还不是现代的药物学与植物学之分,而是按用途与香气分。读者若按现代分类找药用植物,会发现同一植物可能出现在药门、草门、香草门三处。药香草部之名本身也透露分类逻辑:药、香、草三类并置,按用途(疗、香、常)而非按植物学归类,这正是类书以用分类的典型。
门类归属与分类逻辑卷 81草

« 回到析疑列表 | 共 57 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