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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子

卷 84 | 宝玉部 · 珠 | 61 字

原 文

韩子曰.楚人卖珠于郑.为木兰之柜.薰以桂椒.缀以珠玉.饰以瑰玉.缉以翡翠.郑人买其柜.还其珠.可谓善卖柜.不可谓善鬻珠也.

引 书
韩子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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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