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
卷 80 | 火部 · 火 | 81 字
- 81字
- 1引书
- 2夹注
原 文
又曰.火炎崐冈.玉石俱焚.〈言火逸而害玉也.〉天吏逸德.烈于猛火.又曰.若火之燎于原.不可向迩.其犹可扑灭.〈火炎不可向近.尚可扑灭.浮言不可信用.尚可刑戮也.〉
引 书
尚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