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书
卷 69 | 服饰部 · 案 | 70 字
- 70字
- 1引书
原 文
汉书曰.万石君石奋.子孙为小吏.归谒.万石君必朝服见之.不名.子孙有过失.不诮让.为便坐.对案不食.然后诸子相责.因长老肉袒谢罪.改之乃许.
引 书
汉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69 | 服饰部 · 案 | 70 字
汉书曰.万石君石奋.子孙为小吏.归谒.万石君必朝服见之.不名.子孙有过失.不诮让.为便坐.对案不食.然后诸子相责.因长老肉袒谢罪.改之乃许.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