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咸宁起居注
卷 67 | 衣冠部 · 裘 | 57 字
- 57字
- 1引书
原 文
晋咸宁起居注曰.大医司马程据.上雉头裘一领.诏据.此裘非常衣服.消费功用.其于殿前烧之.敕外内有造异服.依礼治罪.
引 书
晋咸宁起居注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67 | 衣冠部 · 裘 | 57 字
晋咸宁起居注曰.大医司马程据.上雉头裘一领.诏据.此裘非常衣服.消费功用.其于殿前烧之.敕外内有造异服.依礼治罪.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