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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记

卷 66 | 产业部 · 田猎 | 195 字

原 文

礼记曰.天子诸侯.无事则岁三田.一曰干豆.二曰宾客.三曰充君之庖.〈三田者.夏不田.〉无事而不田曰不敬.田不以礼曰暴天物.天子不合围.诸侯不掩群.天子杀则下大绥.诸侯杀则下小绥.〈绥当为緌.有虞氏之旗也.〉大夫杀则止佐车.佐车止则百姓田猎.〈佐车.驱逆之车.〉又曰.獭祭鱼.然后虞人入泽梁.豺祭兽.然后田猎.鸠化为鹰.然后设罻罗.草木零落.然后入山林.昆虫未蛰.不以火田.不麛不卵.不覆巢.

引 书
礼记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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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