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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

卷 63 | 居处部 · 馆 | 125 字

原 文

又曰.公孙弘起徒步.数十年至宰相.封侯.于是起客馆.开东合.以延贤人.与参谋议.弘身食一肉脱粟之饭.故人宾客仰衣食.俸禄皆以给之.家无所余.弘年八十终.后李蔡严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牦.继踵为丞相者.客馆丘墟而已.至贺屈牦时.坏已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.

引 书
汉书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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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