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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充起居戒

卷 58 | 杂文部 · 檄 | 63 字

原 文

李充起居戒曰.军书羽檄.非儒者之事.且家奉道法.言不及杀.语不虚诞.而檄不切厉则敌心陵.言不夸壮则军容弱.请姑舍之.以拟能者.

引 书
李充起居戒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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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