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志
卷 53 | 治政部 · 荐举 | 88 字
- 88字
- 1引书
原 文
吴志曰.刘繇字正礼.兄岱.字公山.平原陶丘洪荐.欲令举茂才.刺史曰.前年举公山.奈何复举正礼乎.洪曰.若明使君用公山于前.擢正礼于后.所谓御二龙于长涂.骋骐骥于千里.不亦可乎.
引 书
吴志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