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魏王粲爵论
卷 51 | 封爵部 · 总载封爵 | 154 字 · 论 · 后魏王粲
- 154字
- 论文体
- 后魏王粲撰人
原 文
后魏王粲爵论曰.依律有夺爵之法.此谓古者爵行之时.民赐爵则喜.夺爵则惧.故可以夺赐而法也.今爵事废矣.民不知爵者何也.夺之民亦不惧.赐之民亦不喜.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.今诚循爵.则上下不失实.而功劳者劝.得古之道.合汉之法.以货财为赏者.不可供.以复除为赏者.租税损减.以爵为赏者.民劝而费省者.故古人重爵也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