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杂事
卷 51 | 封爵部 · 总载封爵 | 90 字
- 90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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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汉杂事曰.天子太社.以五色为坛.封诸侯者.取其土.苴以白茅.授之.各以所封方之色.以立社于其国.故谓之受茅土.汉兴.唯皇子封为王者得茅土.其他臣.以户赋租入为节.不受茅土.不立社.
引 书
汉杂事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