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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杂事

卷 51 | 封爵部 · 总载封爵 | 90 字

原 文

汉杂事曰.天子太社.以五色为坛.封诸侯者.取其土.苴以白茅.授之.各以所封方之色.以立社于其国.故谓之受茅土.汉兴.唯皇子封为王者得茅土.其他臣.以户赋租入为节.不受茅土.不立社.

引 书
汉杂事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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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