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诔

卷 48 | 职官部 · 吏部尚书 | 69 字

原 文

又为沈尚书君理让右仆射领吏部表曰.辛香〈○疑伪.〉以来.安石以后.遵其轨躅.必大厦之栋梁.总其寄任.亦巨川之舟楫.未有绵力薄材.轻膺此举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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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