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沈约为褚炫让吏部尚书表
卷 48 | 职官部 · 吏部尚书 | 119 字 · 诔 · 梁沈约
- 119字
- 诔文体
- 梁沈约撰人
原 文
梁沈约为褚炫让吏部尚书表曰.窃惟玄素未辩.必谬朱紫之察.规矩或昧.理丧方圆之功.东西两汉.左雄孤绝于前.南北二晋.山涛莫嗣于后.良由性藏于貌.才隐乎心.楚越无以况其迥殊.山川未足方其险阻.虽复拂暗为明.免过生智.亦何以登奇牧异.离渭分泾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48 | 职官部 · 吏部尚书 | 119 字 · 诔 · 梁沈约
梁沈约为褚炫让吏部尚书表曰.窃惟玄素未辩.必谬朱紫之察.规矩或昧.理丧方圆之功.东西两汉.左雄孤绝于前.南北二晋.山涛莫嗣于后.良由性藏于貌.才隐乎心.楚越无以况其迥殊.山川未足方其险阻.虽复拂暗为明.免过生智.亦何以登奇牧异.离渭分泾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