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约宋书
卷 48 | 职官部 · 吏部尚书 | 116 字
- 116字
- 1引书
原 文
沈约宋书曰.蔡廓为吏部尚书.廓因傅隆问傅亮.选事若悉以见付不论.不然.不能拜.亮以语录尚书徐羡之曰.黄门以下.悉以委蔡.自此上.宜共参同异.廓曰.我不能为徐干木署纸尾.遂不拜.干木.羡之小字也.选案录尚书与吏部尚书连名.故廓云纸尾.
引 书
沈约宋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