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峤汉书
卷 44 | 乐部 · 琴 | 190 字
- 190字
- 1引书
- 2夹注
- 1参见
原 文
华峤汉书曰.初蔡邕在陈留.邻人有以酒食召雍〈○按雍邕通.〉者.比往而酒以酣.客有弹琴于屏.邕至门.潜听之.曰.以乐召我.而有杀心.何也.遂反.将命者告主人.以蔡君至门而去.邕素为邦乡所宗.主人遂自追问其故.邕且以告.莫不怃然.弹琴者曰.我向见螳蜋方向鸣蝉.蝉将去而未飞.螳蜋为之一前一却.吾心耸然.唯恐螳蜋之失蝉也.此岂为杀心而形于声者乎.邕笑曰.此足以当之矣.〈事具鸟部蝉篇.〉
引 书
华峤汉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内 部 参 见
事具 鸟部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