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艺文类聚

首页 › 部别 › 礼部 › 明堂

周书

卷 38 | 礼部 · 明堂 | 106 字

原 文

周书曰.明堂方一百一十二尺.室中方六十尺.牖高三尺.门方十六尺.东方曰青阳.南方曰明堂.西方曰总章.北方曰玄堂.中央曰太庙.左为左个.右为右个.〈五经要义.以大室经为太室.○初学记十三作以太庙为太室.此有讹衍.〉

引 书
周书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周礼 孝经援神契 »
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