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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

卷 38 | 礼部 · 祭祀 | 62 字

原 文

又曰.元始四年.诏书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.蜀郡以文翁.九江以召父应.诏书岁时郡二千石率官属行礼奉祠.信臣家在南阳.亦为立祠.

引 书
汉书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纪 年

元始四年 元始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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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