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辞
卷 34 | 人部 · 哀伤 | 118 字
- 118字
原 文
魏陈王曹植金瓠哀辞.予之首女.虽未能言.固以授色知心矣.生十九旬而夭折.乃作此辞曰.在襁褓而抚育.向孩笑而未言.不终年而夭绝.何负罚于皇天.信吾罪之所招.悲弱子之无諐.去父母之怀抱.灭微骸于粪土.天地长久.人生几时.先后无觉.从尔有期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34 | 人部 · 哀伤 | 118 字
魏陈王曹植金瓠哀辞.予之首女.虽未能言.固以授色知心矣.生十九旬而夭折.乃作此辞曰.在襁褓而抚育.向孩笑而未言.不终年而夭绝.何负罚于皇天.信吾罪之所招.悲弱子之无諐.去父母之怀抱.灭微骸于粪土.天地长久.人生几时.先后无觉.从尔有期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