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观汉记
卷 33 | 人部 · 报雠 | 137 字
- 137字
- 1引书
原 文
东观汉记曰.海曲有吕母.其子为县吏.犯小罪.县宰杀之.吕母家素丰赀产.乃益酿醇酒.少年来沽者.贳之.视其乏者.辄假衣装.少年欲相与偿之.吕母垂泣曰.县宰枉杀吾子.欲报怨尔.诸君宁肯哀之乎.少年许诺.遂相聚得数百人.因与吕母入海.自称将军.遂破海曲.执县宰斩之.以其首祭子冢.
引 书
东观汉记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