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晏子

卷 24 | 人部 · 讽 | 107 字

原 文

又曰.齐景公所爱马暴死.景公怒.令刀解养马者.晏子请数之曰.尔有罪三.公使汝养马.汝杀之.当死罪一.又杀公之所爱马.当死罪二.使公以一马之故杀人.百姓怨吾君.诸侯轻吾国.汝当死罪三.景公喟然曰.舍之.〈事具马部.〉

引 书
晏子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内 部 参 见

事具 马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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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