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语
卷 24 | 人部 · 讽 | 92 字
- 92字
- 1引书
原 文
国语曰.晋平公射鷃.使竖搏之.不得.公怒.将杀之.叔向曰.君必杀之.吾先君唐叔.射兕于徒林.以为大甲.所以封于晋.今君嗣唐叔.射鷃不得.是扬吾君之耻.速杀之.无令远闻.君忸怩.乃赦之.
引 书
国语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